食物问题一旦暴露,就一直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的健康大敌还躲在“黑暗”里,这无疑对我们的健康造成了最致命的打击。2012年4月9日,云南省镇雄县300多名学生在食用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高烧等不适症状。记者从孩子们嘴里得知:“那天我吃了米饭、豌豆、瓜、瓜,豌豆闻起来又臭又难闻;但是不吃就要罚款。如果老师说你不吃,一次罚款10元。
3元营养餐计划几次转手,变成疑似变质的食物。不吃就要罚10元。这又是一次暴露的营养餐乱象。近两个月来,云南省发生了三起学生营养餐安全事件,不仅引起了社会关注,也暴露了公众营养餐供应中的诸多问题。孩子的病只是偶尔的表象。在暗流涌动下,中央政府支付的营养餐计划是否成了彻头彻尾的“大头”才是问题的关键。
从邓飞等人在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运动,到2011年10月国务院发起的“营养改善计划”,全国对改善困难地区儿童饮食条件的重视继续发挥力量。根据财政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营养和膳食补贴,中央为此专门拨款160亿元。
事实上,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去年11月24日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表示关注,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一是如何防止腐败,二是如何防止食物中毒。从计划实施四个多月来看,可以说是一句话:有的学校用营养餐补贴购买以“水”为主要成分的“牛奶”,供应商3元补贴赚1元;有的学校直接给学生发2块钱,剩下的1块钱下落不明...因此建议地方部门可以借鉴私人免费午餐的管理经验,甚至将营养餐的管理权交给非政府组织。
3块钱的营养餐已经变质成很多悬念。说白了就是监管不力:比如很多学校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来没有收过这些学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比如,在没有明确权利、责任、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学校对承包商有“全权委托”,而地方政府对学校有“全权委托”,导致监管、审计、追溯不力。
但真正值得反思的是,3块钱的营养餐管理不好,其他划拨的资金和资源会遇到什么样的执行力?早在2005年,青基会就对全国一万多所希望小学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发现只有50%的学校有食堂,大部分只有能提供热饭的炉灶,而严格来说,只有不到5%是合格的厨房。如果国家出钱买米,地方要不要准备锅?即使没有专业的“营养餐监管体系”,为什么现有的财政预决算制度、分级审计制度、职能监管制度、多渠道公共监管制度都不能有效遏制营养餐中的寻租行为?
对营养餐行政权力危机的质疑不仅仅指向营养餐本身。三个亿或者160亿正好处于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财政拨款和转移支出较多,可能得不到公众的关注。
标题:{健康饮食}臭豌豆因何变成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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