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产品致癌”的风波还没有平息。消费者石女士起诉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公司),理由是强生产品包装不含二氧六环和甲醛,侵犯其知情权。昨日,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本月25日开庭审理。据悉,这是自紫强生产品“含毒”以来的首例消费者起诉案。
律师称此案为公益诉讼
今年3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表示,一批强生婴儿桃沐浴露产品中含有微量二氧六环。最近史女士起诉强生。原因是强生公司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含有二氧六环和甲醛”字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强生公司标注含有二氧六环和甲醛的“婴儿桃沐浴露”产品包装,并就此事向原告道歉。
据施女士的律师张韬介绍,多年来,施女士一直为她4岁的儿子使用强生婴儿桃沐浴露。
记者注意到,在律师提供的《民事诉状》中,原告石女士并未要求强生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甚至连诉讼费都没有要求被告承担。
对此,张韬表示,本案的出发点是公益诉讼。他承认“一般侵权纠纷案件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但在本案中很难证明强生产品引发湿疹。”
强生公司称该产品合格
由于周末休假,记者无法联系到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强生产品致癌理论争议后,强生(中国)委托公关公司负责人陶玉民告诉记者,“二氧六环和甲醛不是该产品配方中的成分,而是化妆品生产工艺造成的无法完全避免的残留。强生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范)
专家表示,给所有成分贴标签维护了知情权
去年9月,《化妆品标签管理条例》生效,首次明确规定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的清单。有关部门决定从今年10月开始调查处理。
中国香精化妆品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表示,“实施全成分标签将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加大法律追究力度,达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但是化妆品的整体标注中有一个“相对”的概念,个别成分会按照限定的数值范围标注。
标题:{健康饮食}强生“含毒门”被告未标明成分侵犯知情权?强生称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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