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名单上的“曲妥珠单抗”,陈俊心中的一块石头掉在了地上。
陈俊的母亲患有乳腺癌,需要注射曲妥珠单抗,俗称赫赛汀。此前,在中国,跨国制药公司罗氏生产的这种药物零售价高达2万元。在一个治疗周期中,患者应至少接受14次注射。对于患者来说,即使可以通过医保部分报销,也是难以承受的巨额支出。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36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的价格谈判结果,同时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其中赫赛汀被列入。经过协商,每种药物的支付标准降至7600元,下降了近70%。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B类所列药品大多是患者渴望的肿瘤靶向药物,也是治疗心血管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药物。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格相比,议价药品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达70%。
这是中国第一次关于医疗保险准入的全国性谈判。对于患者来说,只需要药降价进医保,无疑是一场“雨”;对于医保基金和药企来说,也可以获得双赢。
病人从药品价格的急剧下降中受益
办理签证、买机票、兑换货币、谈判议价、冷链运输……一年前,有网友在网上分享了自己在印度新德里购买赫赛汀的经历。为了买几个药,一路折腾累了。即便如此,买药的成本也比国内买药的成本低。有几个网友看了买药的策略回答说打算去印度买药。
陈俊说,他也有同样的想法,但是他害怕买到假药或过期药品,担心医生回家后不会给他打针,所以他没有打。
被列入医保目录后,赫赛汀的价格降到了7600元。按照参保患者20%的最低自付比例,患者每剂药只需花费1500元,相当于一张去新德里的单程票。
赫赛汀等药物是治疗肿瘤的“靶向药物”。靶向药物是指能够“靶向”特定病变部位,并在靶部位积累或释放活性成分的药物。靶向药物因其疗效高、毒副作用小而成为治疗癌症的理想药物。
长期以来,一些癌症患者不得不依赖进口靶向药物和一些创新药物来维持生命。但由于专利限制,这些药物往往极其昂贵,无法通过医保报销。面对“用钱买命”的负担,很多人选择放弃,有的被迫加入“买药大军”,从印度等邻国购买进口药品或低价“仿制药”。
为什么我国进口专利药价格较高?专家认为,一方面与我国的药品专利制度有关,另一方面在于一些外资药品的超国民待遇。甚至在专利保护期过后,一些外资药品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享受最高价格水平待遇,占尽优势。
本次价格谈判成功的36种药物大部分仍在专利保护中,其中西药31种,中成药5种,其中抗肿瘤药物占一半。据记者统计,这些药品涉及10多家外资药企,仅2015年中国多种药品销售额就达到数亿甚至数十亿元。
比如赫赛汀2015年销售额为19.12亿元;罗氏另一种治疗肺癌的药物厄洛替尼,谈判后降价58%,2015年销售额6.24亿元;此外,阿斯利康、葛兰素史克、拜耳等国外知名制药公司的部分药物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对于进入医保目录的乙类药物,患者只需支付部分自身费用,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药物而有所不同。吉林省医保局局长金华表示,患者缴纳的部分很少,大部分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协商后的支付标准大大降低了药品价格,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制度创新的公平谈判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制药公司经过“漫长”和“非常艰难”的谈判后降价,这突显出世界各大制药公司正在与中国政府合作降低药品价格,尽管这减缓了一些产品的收入增长。
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44种药物的谈判名单。从最终结果来看,谈判成功率达到81.8%。有报道称,谈判现场安静而严肃,讨价还价特别残酷,超出了企业的预期,部分商务人士汗流浃背抱着墙走了出来。
从准备到实施,短短四个月,怎么谈结果?深入参与此次谈判的中国药科大学教授丁进喜指出,作为第一次全国医保准入谈判,很多工作没有先例,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开创性的制度设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和参与协商的专家的意见,在协商前,医疗保险方的两组专家对药品经济性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进行了评估和计算。一方面分析药物的临床价值,周边市场价格,以及同类药物的参考;另一方面,利用医保运营的“大数据”,测算药品纳入目录后对医保基金的协商影响,提出建议作为协商的主要依据。
对于医药公司,应根据申报清单提交药品信息、药品价格等材料。同时,医保提供方还会反馈专家评审的结论,以及药品进入目录后的支付范围和政策条件,允许企业提出修改意见。
进入谈判阶段,医疗保险机构将组织谈判专家与企业代表进行价格谈判。医药公司有两个机会报价。如果最低报价比医保预计赔付价格高出15%以上,则谈判中止;相反,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最终支付标准不能超过医疗保险的预期支付标准。
丁锦喜表示,申报、审核、谈判是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保证了谈判的公平、科学、合理。
可以肯定的是,这次药品准入谈判只是个开始。人们期待更多的急需药品和救命药品进入医保目录,使药品谈判机制和制度成为常规。
中山大学医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陶立波认为,在这次准入谈判中,我国医疗保险开始采用分类管理的思路:对于普通新药,仍然采用传统的批量审批方式;高价格、高创新、低竞争的新药采用循证谈判。这为医疗保险准入演变为“非创新药物参照支付标准,创新药物协商准入”奠定了基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表示:“专利药和专属品种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和确切的疗效,是普通人真正需要的。希望充分发挥医保的团购优势,在与企业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合适的支付标准。”
迫切需要实现多赢
专家认为,医保、企业、参保人员进入高价格医保药品名单是“双赢”,将促进医保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医生角色的积极转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迅近日表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2016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超过14950亿元,预计增长13%以上,其中处方药市场超过80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医疗保险来说,随着处方药支付成本的增加,需要“用有限的钱购买性价比最高的药物”,在保证患者用药的同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有效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和社会医疗费用的负担。
对于医药公司来说,经协商后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销量有望进一步增加,实现“量价比”。特别是对于国外的药企来说,随着同一个适应症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未来可能面临国内仿制药的竞争,因此参与谈判并被纳入医保目录是最好的选择。同时,此举也可以鼓励更多的国内企业投资新药研发。
降低刚入医保所需的药品价格是个好的开始,但改革红利能否惠及参保患者,还有待当地医保部门落实。陶立波认为,全国医保与地方医保的合作是今后准入机制进一步改革的难点。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36种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根据以前的规定,地方医保部门有15%的权利调整国家指定的乙类医保药品目录,可以转入或转出,并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支付比例。但这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相关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的支付范围。
颜清辉表示,目前的缴费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如果仿制药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根据仿制药的价格水平调整相应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各地要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保障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中的积极作用。
丁锦喜认为,下一步要考虑区域政策与现有政策的兼容性,包括与省级医保目录衔接、与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制度衔接、理顺社会药店采购配送渠道、解决门诊起付线、封顶线、自付比例等问题,使谈判结果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标题:{药品信息}药品医保准入首次“国家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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