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7日-8月6日,江西省医疗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申报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减税范围内的药品按照降价金额不低于减税金额的原则申报采购价格,不响应降价号召的药品将被取消采购资格。上周五,海南省也发布了药品降价通知,“逾期不调整价格的,取消净价”。

江西省:在不降低药品的情况下降价,取消采购资格

今天(8月6日),江西省药品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药品降价的决策部署,将尽快在销售终端体现减税政策的红利,减轻患者成本负担,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的价格申报工作。

申报品种范围:已纳入江西省网上采购平台且涉及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的药品。对于已经纳入网上采购的其他药品,江西省鼓励积极申请降价。

申报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减税政策和降价金额不低于减税金额的原则申报采购价格。属于减税范围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降价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在今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应降而未降的药品将相应扣减,直至取消中标挂网采购资格。

海南省:逾期未调整价格的药品将被取消

8月3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集中采购降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减税范围内的药品必须在减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各医药相关企业应在2018年8月17日前按照降价原则自主提交调价申请,逾期不调价的将被取消。

“降价”订单由多种抗癌药发出

7月30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重新申报进口抗癌药挂网价格的通知》,鼓励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所有成功的药品积极申报和降低挂网价格。

7月2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抗癌药价格信息应用的通知》。通知称,将对部分零关税、降低增值税的抗癌药物进行价格信息申报,并发布抗癌药物清单,为下一次调价做准备。

7月26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发布《关于建立企业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备案绿色渠道的通知》,开辟了绿色降价渠道,及时惠及广大公众。

标题:{药品信息}进口药被要求降价,否则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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