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近的假疫苗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证监局对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采取了零容忍、高处罚的政策,这表明了中国对药品采取最严格管理的决心。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一是调配不同批次的原液,经审核批准后重新编造原液生产批号;二是改变所涉及的部分批次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成品制剂效价未按规定方法测定;第五,药品生产中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要求备案;第六,销毁原生产记录,编造虚假批量生产记录;第七,提交虚假信息,骗取生物制品证书;第八,销毁硬盘等证据,掩盖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良好的生产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行政处罚管辖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实施了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20120016)药品批准证书;吊销该批涉案生物制品出具的证明,并处以1203万元罚款。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非法生产的疫苗和违法所得18.9亿元,对非法生产、销售价值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款、罚金合计91亿元;此外,涉案的高、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被给予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赔偿计划”,长春长生公司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受助者造成损害和一般伤残的,可获得20万元的赔偿,每人可获得高达65万元的一次性赔偿。
疫苗一旦造假,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比如生产日期是假的,假疫苗过期后还会继续使用。这种情况下,假设使用狂犬病疫苗,在狂犬病发作死亡率高达100%的前提下,后果不堪设想。
假疫苗就像假药。疫苗的本质是灭活病毒,在无害的条件下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来抵抗某些病毒。但是,服用无效的疫苗意味着你的身体不能产生有效的抗体,因此它没有抵抗病毒感染的能力,这导致病毒破坏身体功能,使人处于危险之中。当你打了假疫苗,却不知道的时候,你就会放松警惕。真正的病毒入侵的时候,可能已经来不及了,就算严重你也会死。
总之,长春长生公司做的就是一个老鼠屎毁了一锅粥。这次假疫苗事件无疑为这个行业树立了一个公敌的形象,就像当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一样,老百姓宁愿买高价的进口奶粉,也不愿意买国产奶粉。十几年过去了,国产奶粉也没有什么名牌。
建立信任需要几十年,但失去信任只需要一瞬间。一瞬间,一个企业不仅毁了自己,还毁了成千上万的受害者,也毁了一个行业的声誉。可以预见,未来国产疫苗将被抛弃。要么抵制接种,要么选择进口疫苗。消费者的选择只会让整个国产疫苗陷入恶性循环。
所以,只有采取有力、坚决的措施,严厉打击这些不法商贩,直接关门大吉,才能确立一个国家对疫苗事件的态度,才能让市场上仍然有不合格的药品和疫苗,让普通老百姓看到真相,看到信誉的提高,看到一个行业的希望。
标题:{药品信息}长春长生公司被顶格处罚91亿元 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赔偿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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