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67)去年8月开始立案检查,昨天基本解决。
4月18日晚,尔康药业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预先通知”,公司涉嫌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做出罚款决定。
公告显示,发现2015年二康药业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805.89万元,虚增利润1585.9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03%和净利润的2.62%;2016年,尔康药业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亿元,虚增净利润2.32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1%和净利润的22.63%。
尔康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拟作出决定:责令尔康药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警告公司董事长帅、总经理刘,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他13名责任人分别被警告、罚款10万元和3万元。
证券监管体系资格后,投资者对公司维权的诉求也将提上日程。
国内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李健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根据处罚通知,尔康药业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虚增利润面临60万元罚款,足以说明其违法情节严重。
李健认为,事实上,60万元的罚款根本不足以有效惩罚其违法行为,这是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最后一句话。
“在法律程序上,公司及相关方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但参照以往案例,撤销处罚通知的可能性极小。”李健说。参考类似案例,正式处罚一般在几周或几个月内宣布。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健表示,早在证监会立案时,我们就已经进行了股东债权预登记,数十名股东打电话、发函查询债权情况。一旦正式处罚决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表股东起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如下: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8月9日(含)购买尔康药业股票,2017年8月10日后继续持有或出售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的索赔条件应由法院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尔康药业董事长帅文房已经通过媒体向投资者道歉,并承诺尽一切努力赔偿损失,即使他拿出了所有的净资产。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是法定赔偿主体。结合帅文房之前的主动赔偿承诺,李健认为有两条路径:
一是官方处罚宣布后,根据之前的承诺公告,帅文房主动赔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二是正式处罚宣布后,投资人起诉法院要求赔偿,要求尔康药业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帅文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同时从尔康药业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已开始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准备相关投资者补偿事宜。这些包括雇佣一个律师团队来处理诉讼和收集赔偿意向。
标题:{药品信息}尔康制药涉嫌虚增利润将遭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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