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4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于2012年6月发布消息,引入并限制曲美他嗪的使用,并在声明中加入新的信息。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库的信息分析和欧盟的评估结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5项声明,其中ema之前建议的3项内容包括。
曲美他嗪是由法国施维默制药公司开发的。它于20世纪70年代上市,现已在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上市。2000年,法国施维默公司生产的盐酸曲美他嗪片在国内上市,之后国内很多厂家仿制上市。现在有片剂(20 mg)和缓释片(35 mg)两种剂型,临床上用于心脏疼痛的预防性治疗和晕厥耳鸣的辅助对症治疗。具体内容如下:
一、曲美他嗪的使用应密切关注曲美他嗪引起的震颤、行动不便、紧张度不足、行走不稳、双腿不宁等帕金森综合征,以及运动障碍、粒细胞缺乏、肝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等其他不良反应。
2.曲美他嗪仅用于一线抗心源性疼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忍受的稳定型心源性疼痛患者的对症治疗,不再用于耳鸣和晕厥的治疗。
第三,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的运动障碍和严重的肾功能危害(肌酐清除率
标题:{药品信息}CFDA提示关注曲美他嗪引起安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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